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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8日省会石家庄平安大街向阳路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司机弃车逃逸,被撞人一死一伤。
长安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电话,15时20分左右到达事故现场。肇事司机已弃车逃逸,两名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。18时,其中一名伤者抢救无效死亡。目前,另一名伤者腰椎骨折,在医院接受治疗。
肇事车辆并没有停下来,继续拖拽行人直到撞向一辆由北向南的小型客车后才停下来。之后李某弃车逃逸。
警方怀疑李某当时涉嫌酒驾,但在询问过程中李某对此问题一直避而不谈。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当中。
而驾驶人并非车主,属借用,原车主已近崩溃。由于肇事者已经死亡,车主不但要自行承担车辆的损失(基本报废),还需承担4名乘客的死亡赔偿金,借车借出几百万的官司。
如果车主无过错、借车人没有责任,那没有关系;但如果有责任,特别是车上有人受伤,而借车人没有钱,那车主就倒霉了。
如果借车人无证驾驶、逃逸等等,保险公司不赔的都要他来赔,赔不起就要你先暂时代他买单。
你借车给人后,他又转借第三人,出事了会怎么样?如果第三人和转借的人都赔不起或不愿意赔,索赔失败的,你还是得负连带赔偿责任。
如果你明知道或没办法证明你不知道对方没驾驶资格,还把车借给无证的人,或者你明知道对方没有安全驾驶的能力,例如酒后驾驶、吸毒等等,还把车给他开,如果事出大了,可能就不是连带赔偿责任那么简单了。
不要因为是朋友就不好意思签署协议。签署借车协议能够更好地维护借车双方的相关利益和责任,避免事后扯皮不清。当然,借车人可以主动提起签协议,既显诚意,又能不让朋友过于尴尬。